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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天气带来的损失,谁担责?

作者:群众新闻记者 魏鑫 袁大维

近日,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陕西省也发布大风黄色预警。大风来袭,楼顶的杂物、阳台的花盆、外墙的瓷砖、悬挂的广告牌等都有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针对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危害事件及法律纠纷,记者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解读。

嘉宾:黄文龙(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记者:建筑物上搁置物或悬挂物坠落、建筑装饰层脱落、建筑外墙老化未能及时修复等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后果的,该由谁承担责任?

黄文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不仅要对楼道、电梯、小区道路这些小区里业主共有的部分好好维修、养护,做好清洁、绿化工作,还要管理经营好。同时,要想办法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也就是说,建筑装饰层脱落等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如果物业不能证明自己对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的管理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对建筑装饰层、外墙进行了定期检查、维护,就需要对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若是小区业主高空抛物,或放置在阳台的物品坠落等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应由侵权的小区业主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但若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抛物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的业主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比如整栋楼的住户。若物业在前述情况下,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也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记者:在极端天气下造成人员伤亡或财物受损,保险公司要买单吗?

黄文龙:关于人身保险,就是保障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的保险,只要被保险人伤亡情况和保险合同里约定的一样,就算是极端天气这种不可抗力造成的,保险公司也要进行理赔。但是对于财产保险,如果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有“不可抗力造成的某些损失不赔”,则需要按合同来执行。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买保险时,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例如被保险人身体状况、工种等重要情况。如果没有如实告知,造成伤亡后果的,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或降低赔偿比例。

记者:在极端天气下,还有哪些常见场景容易引发纠纷,相关责任主体又该如何认定?

黄文龙:极端天气下造成的大树倾倒,致使路边的行人伤亡或财物损失,一般由管理树的部门或人赔偿。道路边的树,一般由市政或园林部门等负责;小区里的树一般由物业等担责;若是自家种的树,由树主人赔偿。

户外广告牌、店铺标识牌等固定不牢的物体坠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广告牌、标识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广告公司或商家安装广告牌时未按标准施工,或者日常没有对广告牌进行维护检查,导致大风天气下广告牌坠落,那么广告公司或商家需承担责任。

还有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简易仓库,以及一些居民私自搭建的简易房屋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临时搭建物的搭建者或使用者一般为责任主体。如果搭建者未按照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搭建临时建筑,或者没有对临时建筑进行必要的加固和维护,导致其在大风中倒塌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记者:从预防此类纠纷发生的角度,对于群众或物业公司如何在极端天气来临前规避法律风险,有哪些具体建议?

黄文龙:对于群众来说,如果看到身边有隐患,比如邻居家外墙瓷砖松动、小区公共区域有东西没固定好,要第一时间用拍照、录像的方式把证据留存下来,然后马上告知相关负责人或者管理部门。万一极端天气让自己受了损失,或者出现纠纷,这些证据就能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

对物业公司来说,首先要做好通知和警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小区公告栏张贴通知、在业主微信群发消息等,告知业主关好门窗,把放在室外的东西收拾好,并且在小区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业主小心。其次,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工作记录,把公共区域的检查、维护、清理等工作都详细记下来,包括时间地点、做的工作、参与人员、发现问题以及如何处理等。如果遇到纠纷,这些记录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已经尽到管理责任,可以减少或免除部分责任。(群众新闻记者 魏鑫  袁大维)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