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在汉中市南郑区青树镇“米仓道定波桥”畔,汉中市首份文物《司法保护令》落地生根。南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彦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安,区文化旅游局局长李果共同为《司法保护令》标识牌揭牌,让沉睡的古道文脉在法治守护下重焕生机。
米仓古道,蜿蜒千年,是连接川陕的七条古蜀道之一。它起于汉中南郑,穿越米仓山,抵达四川巴中,如同一轴铺展在米仓山间的斑驳长卷,铭刻着古往商旅的蹄痕与文明的薪火,承载着川陕两省跨越千年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交流。南郑区青树镇“米仓道定波桥”是米仓古道北段一处重要历史遗迹,桥侧立有咸丰五年(1855年)重修桥碑,已有160多年历史。该桥于2022年1月被南郑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米仓道定波桥”曾经一度处于失管状态,为避免古道遗迹的损毁灭失,形成更强、更有效的保护合力,南郑区法院、检察院根据《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共同签发《司法保护令》,围绕“米仓道定波桥”的保护提出“四项禁令”划定法律红线,以司法合力筑牢文物安全屏障。
此次法检两院对文物遗迹的联合保护行动,是积极落实新文物保护法“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更是两家司法机关运用法治思维,保护文物资源的创新举措。(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朱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