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车主林女士在加油站排队洗车时,一辆贴有“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字样的轿车强行加塞,就在林女士下车理论时,对方继续开车致林女士滑倒摔伤。事件发酵后,不少网友留言:“哪个部门的公务车如此嚣张?”“应该严查!”
事情很快迎来了反转。经过调查,涉事车辆竟为私家车,“公务用车”标识系车主擅自网购并粘贴。
这一现象,暴露出部分车主对“特权”的过度崇拜。他们认为只要披上这层“外衣”,就能够在交通规则、停车等方面享受特殊待遇,如在禁停路段随意停靠、插队通行等,满足自身凌驾于他人之上的虚荣心理,尽享“特权”带来的种种便利。
但实际上,这种认知存在明显误区。
“公务用车”标识,不仅是公权力规范行使的直观体现,更肩负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彰显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使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只有经过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党政机关车辆才能使用公务用车标识,且仅限于执行公务时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作、使用。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用车从政策法规完善、执行监管强化到公务用车改革推进,各环节都在持续优化。在规范公务用车标识使用方面,更是通过多方协作,让公务用车运行全程透明,有效遏制违规行为。这一系列切实举措,让群众看到党和政府坚决整治“车轮上的腐败”的决心,感受到公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从而不断增进对党政机关的信任。
而电商平台随意售卖的“公务用车”“武装押运”“特别勤务-注意避让”等特殊标识的伪造车贴,却很有可能变成伤害干群关系的隐形利刃,让党和政府以及无数干部努力建立起来的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严重破坏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任桥梁。
目前,电商平台相关产品已下架,但仍有商家隐晦表示“可联系客服定制字样和监督电话”。这种行为如同“破窗效应”,若不及时制止,会引发更多人效仿,破坏政府公信力。
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绝不能仅仅“撕掉车贴、批评教育”了事,还需多方合力,形成综合治理一张网。电商平台应建立关键词过滤机制,禁止违规销售公务用车标识;交管部门需联合网信办开展专项排查,对违法商家及买家依法追责。同时,相关部门应推广防伪技术标识并完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于社会车辆,需通过普法宣传明确此类行为的违法后果,形成法律震慑。(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