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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万元注水牛肉流入市场 被告人李某某将面临何种判决?

作者:郭朝霞

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在宰杀过程中向牛体内注入水分,以增加牛肉重量,生产、销售“注水牛肉”严重危害民众食品安全。近日,彬州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 

彬州市检察院公诉机关指控,渭南一屠宰厂雇用专人从事活牛注水宰杀后销售注水牛肉活动。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从颜某处进购了该屠宰场注水牛肉33次共计12406.3斤,进货金额为366963元。李某某明知该批牛肉水分含量过高,且在未核对其肉类生产经营资质、卫生许可及生鲜肉类检验检疫情形下,将其进购的注水牛肉通过生卖和少部分加工煮熟的形式进行销售,非法获利3万余元。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的事实、争议的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李某某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身体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性,愿意主动退回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以争取从宽处理。

该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郭朝霞 )

(编辑:杨扬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