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三个善于”,即善于从法律事实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从法律条文中领悟法治精神、在法理情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意义重大。2024年以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将“三个善于”深度融入具体办案实践,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精准把握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要求全面分析事实与证据,明确行政主体责任,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兴平市检察院立足实际,在法定领域深耕。办案中,强化线索评估,利用无人机等设备固定证据。通过调查走访、磋商、听证及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等方式,厘清行政机关职责。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借助高校专家力量获取专业支持。兴平检察院将行政机关履职和公益维护情况作为办案效果关键指标,规范流程、精心制作文书。2024年,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被陕西省检察院专刊转发,1件被咸阳市检察院转发,彰显办案成效。
深刻践行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法律权威是公益诉讼检察的核心。兴平市检察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兼顾案件的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与社会公正,确保办案质量、效率与效果实现有机统一。2024年,兴平市检察院积极落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活动。案件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国防教育、电梯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多个领域,扩大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范围,切实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积极运用 创新公益诉讼办案机制
兴平市检察院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先后建立了10余个协作机制。推动制度完善与协同治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数字检察模式,依托大数据平台等收集20余件案件线索。加大公众参与,鼓励公众举报公益损害行为,通过听证会让公众深度参与监督,提升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同时,重视理论研究,总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过程中的典型做法与制度机制,提升检察办案专业性和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能力现代化。(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张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