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AI初创企业深度求索(DeepSeek)发布的新一代AI(人工智能)助手爆火全网,引发广泛关注。DeepSeek的破圈之势让创作者看到了AI创作的巨大潜力,但也因此引起不少争议,例如:使用者输入创作要求并按下AI创作按钮时所得到的内容能否被视为“作品”?这样的“作品”是否拥有著作权?等等。针对此类问题,本报特邀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一起探讨AI技术创新与版权保护问题。
记者:近期爆火的AI工具DeepSeek话题度非常高,对这一工具的使用您的感受是什么?
王萌:我有关注并体验DeepSeek,它能在撰写文案框架、资料总结等方面提高信息处理和创作的效率。不过,它并非完美无缺,生成的内容可能会存在事实性错误,例如在检索案例时,它可能会提供一些不准确的案例。此外,在涉及特定专业领域的深度内容时,它的专业性还有待提升。我认为不能过度依赖AI工具,在使用时仍需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对内容进行甄别和完善。
记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AI生成式内容能否被视为“作品”?
王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AI本身不具备人类的意识和创造力,其生成的内容是基于算法、模型以及大量数据训练,并非通过人类自身的智力活动产生。所以,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AI生成内容尚未被明确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范畴。
但是,在特定情形下,AI生成内容有可能成为“作品”,受到法律保护。北京互联网法院2023年判决的“AI文生图”著作权案中,原告通过某AI开源软件下达指令生成的图片被认定为作品。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涉案图片虽是AI生成,但该图片能够体现出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应当被认定为作品。但被告未经许可,去除图片上的署名水印并作为配图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中,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
记者:AI生成式作品的权利归属如何认定?
王萌:在我国现行法律下,这个问题存在着不同观点。我认为,如果是人类利用AI工具进行创作,在创作过程中人类对AI生成内容进行了充分选择、编排、修改等智力投入,使最终成果体现出人类的独创性,那么该成果可以视为人类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于进行智力投入的人类作者。但如果AI生成式作品只是用简单指令生成的内容,没有人类实质性的智力加工,这种内容很难认定其具有著作权,也不存在明确的权利归属。
记者:若AI平台的训练数据库包含未经授权的版权内容,如文本、图片、音乐等,其生成结果是否构成侵权?
王萌: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区分AI平台对受版权保护内容的“合理使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范围。但在AI生成内容的场景下,如何判断AI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目前还没有统一标准。
如果AI生成内容与受保护的版权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则有可能构成侵权,需结合个案进行综合判断。广州互联网法院2024年宣判的“全球AIGC平台侵权第一案”中,我国法院首次明确,被告经营的AI平台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侵犯了原告对案涉作品所享有的复制权和改编权,并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记者:当AI生成式“作品”用于评奖或竞技,如广告创意、文学创作、音乐比赛等,该如何鉴定这类作品是否侵权?
王萌:对于这类情况,传统的侵权鉴定方式存在一定局限性,因为AI生成作品的来源和创作过程较为特殊。这种情况下,需要引入新的技术手段来辅助鉴定,例如:用算法溯源或训练数据审计等方式,追踪或审查AI生成作品是否包含侵权数据。建议相关部门部署“版权过滤系统”,在评奖审核环节对作品进行相似度检测,在发现高度相似内容时能够核实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同时,还可以要求参赛者提供作品创作过程的详细说明,包括是否使用AI工具参与创作以及使用的具体方式,以此作为判断是否侵权的参考依据。
记者:普通用户使用AI工具生成内容时,如何确保不侵犯他人权益?
王萌:普通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要增强版权意识。首先,避免输入受版权保护的指令,如直接要求AI以某部受版权保护的小说情节为蓝本进行创作,或者以某知名画家的特定画作风格进行模仿创作。其次,优先选择开源数据集训练的AI工具,开源数据集通常在使用和授权方面有较为明确的规定,能降低侵权风险。再者,如果使用AI参与内容创作,要主动声明AI参与的情况,让受众知晓作品并非完全由人类作者独立创作,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因误解而产生的侵权纠纷。另外,在使用AI生成内容后,用户在发布之前应对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记者: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作为法律从业者,您认为应该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版权保护?
王萌:我认为,技术创新是推动整个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版权保护则是激励创作、保护创作者权益的重要因素。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涉及的版权保护问题可能会出现在更多领域。近年来,我国陆续颁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预防技术滥用带来的各类安全风险。作为法律从业者,对于当下AI创作可能带来的法律案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个特定因素以确定合适的法律解决方案。对于普通用户来说,要提高自身的版权意识,大家在享受技术创新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自觉遵守版权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数字创作和发展环境。(记者 王若歆 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