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烟草专卖局高新分局拟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告
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停止经营业务6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我局现对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予以公告,许可证号为:610101100625、610113133816、610101102611、610101102617、610113134694、610101101332、610113135384、610101102775、610101100972、610113130282、610101201739、610101102531、610101101368、610101201845、610113234708、610101100725,请以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西安市烟草专卖局高新分局(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7层,联系电话:029-63389626)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