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通知书
西房金询通字〔2025〕009号
西安康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现依法对你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方面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于2025年1月18日17时前持营业执照到我中心接受询问。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接受询问的,将按《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电话:85253626
地址:碑林区振兴路137号502室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