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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检察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刊

作者:​耿新军

1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第81期发布了6件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地下水资源、促进非常规水利用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定边县地处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过渡地带,水资源严重匮乏,地下水供需矛盾突出,已被列为地下水限采区,2021年8月起除生活用水等民生保障用水外,停止打井取水审批手续。

2023年8月,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本案线索并开展调查。通过现场勘验、询问相关人员、调取相关材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某水厂非法占用耕地2.4亩,在未办理取水许可、未缴纳水资源税的情况下,与环卫园林部门签订供水协议,擅自取用并销售地下水21万余立方米,获利44万余元。对此,定边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召开听证会,讨论该案整改措施以及以中水代替地下水用于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可行性等问题,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据建议内容进行了整改,打击盗采水资源行为的同时,申报启动中水回用计划,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近年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立足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融合履职,督促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同时,提出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与行政机关协同推动社会治理,为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耿新军)

(编辑:樊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