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省法院关于“三项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近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案件质量剖析会。
会上,各员额法官针对今年1至7月被省院发回、改判和指令再审等案件,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理程序、审判理念等方面逐案剖析,查摆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总结审判经验、降低发改率进行交流探讨。
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要求,全体员额法官要转变司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心。办案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高办案能力。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摒弃机械、僵化的“坐堂问案”“就案办案”思想和做法,主动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有担当、负责任地办理每一起案件。要转变工作作风,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通过思想的转变带动工作作风转变,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问题”真正落到实处、显现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作风的转变和服务的温度。要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常怀求知心态。法官干警要把学习当成一种行动自觉、内在需求,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能力不足的忧患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成长成才的使命感,坚持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加快对新业务、新政策的学习掌握和消化吸收。(李志勇 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