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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

作者:刘鸯 实习生 王乐

8月9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议通过《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西铁两级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需要健全的体制机制及配套机制、统筹管理重点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意见》分为5个部分共25条,明确将从全面落实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归口管理要求,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做实刑事、民事审判融通与衔接,发挥行政审判对环境资源审判的赋能作用,加强环资案件执行工作等,进一步健全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机制;以用好环境审判技术专家库,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措施改革创新,积极适用禁止令机制,规范生态修复金和公益诉讼赔偿金的管理使用,做实司法建议工作等方面,强调健全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从继续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持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密切与地方法院的协作配合,打造多元化司法保护基地品牌,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优化环资办案考核机制,加大环境资源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司法调研和理论研究等方面,着力构建司法执法协同体系,健全环境资源审判配套机制,实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一盘棋”,实现两级三院环境资源审判力量的统筹调配。(记者 刘鸯 实习生 王乐)


(编辑:翟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