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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

制定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机制

作者:史红海 通讯员 史栋栋

本报讯(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史栋栋)为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县(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近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县(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的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

《机制》共分4个方面25条,包括重点工作督导机制、重要事项报告机制、重要情况报备机制、风险预警提醒机制。同时,《机制》明确了宝鸡中院督导县(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旨在推动县(区)法院党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同时,《机制》明确了宝鸡中院对县(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预防提醒的重点内容和方式,切实加强对县(区)法院廉政建设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明确了县(区)法院报告、报备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事项,深化条线督促指导责任落实。

《机制》的出台压实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责任,加强了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检查,推进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下级法院党组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促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编辑:黄新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