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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打造基层法庭全方位解纷机制

作者:郝亮 侯向锋 李煜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期,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十条措施,着力打造基层法庭全过程闭环治理机制、全方位参与诉源治理机制,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据了解,商洛中院从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诉前调解分析研判、强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做实巡回审判、积极开展庭审观摩、强化法治教育培训等方面制定了十条措施。商洛中院要求,各基层法庭要积极创新参与社会治理的方法,主动创建“无讼村(社区)”,主动融入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格局;要加强与综治组织、基层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协调配合,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搭建镇村(社区)矛盾调解平台,以社区法官工作室、法官驻点、巡回办案等方式,就地妥善化解纠纷;要加强诉源治理闭环机制建设,积极与镇(街道)沟通,建立纠纷登记流转、委托调解、通报发送、责任落实、协作办理等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双向移交办法,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流处理;要建立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研判机制,把诉调对接的调解职能向前延伸,打造镇级专业调解团队,提升村级预防化解能力,成立家事、劳动争议、涉农、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纠纷的专业化调解工作室。

此外,商洛中院还要求,要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机制,通过巡回审判点、便民诉讼点、法官工作室、流动车载法庭等平台开展巡回审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积极邀请代表委员、网格员、调解员、群众代表等观摩庭审,加强人民陪审员与法庭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要及时通报人民法庭的执法办案情况和整体工作情况,以及辖区各村组的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和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确保抓实抓细各项工作。(郝亮 侯向锋 记者 李煜)

(编辑:张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