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陕西省人社厅联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模范检察院、全省模范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面向全省基层检察院和全省各级在编在职检察官展开,分为动员部署、推荐申报、资格初审、初评考察、社会公示、会议审定、结果发布、宣传推广8个阶段,从今年12月上旬持续到2024年4月下旬。活动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实绩导向,坚持倾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坚持边选树边宣传,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评选标准、积极推荐申报,充分认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新时代陕西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重要“窗口”,对于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陕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在全省检察机关着力选树一批富有时代特色、具有影响力和感召力、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建设发展的先进典型。各级检察院还将精心筹划推广宣传,多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展示陕西检察机关秉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彰显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履职特征和团结、进取、专业、至善的机关风尚,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记者 杨扬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