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第7期检察沙龙活动,活动以“树立数字检察思维 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为主题,渭检论坛全体成员和技术部门负责人参加,沙龙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剑主持。
借来的火,点不亮自己的心灵。“在创建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法律监督模型时,我们以个案线索发现,先后开展了两轮线下调研,并同步开展了线上问卷调查,在摸清辖区妇女权益保障现状的基础上,通过争取上级机关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持、借鉴全国各地模型创建经验等形式,反复论证模型设计框架,最终构建了‘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法律监督模型’”, 在讲述模型创建经验时,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腾说道。他表示,模型创建的关键在于数据思维的建立,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和区域经济社会实际,大胆探索,仔细求证,反复调研,才能构建出有特色、有价值的模型。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法律监督模型创建以来,已利用该模型发现案件线索43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份,民事诉讼监督立案1件,支持起诉8件,司法救助4人2万元。该模型获得了陕西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同时,该模型还被省检察院技术部评为数字检察典型案例。
反复论证,构建高质量的模型。“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异地籍轻刑犯罪农民工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因为监管不便等因素,评估不通过率达32.9%,我们从而有了让轻刑犯罪异地籍农民工在渭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并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监管的想法。”该院刑事执行部门干警表示。
2021年以来,渭城区检察院共办理农民工涉轻刑犯罪案件87件95人,经数据分析研判,发现在农民工涉轻刑犯罪案件中,异地籍犯罪农民工人数为79人,在总数中占比超83%,并存在委托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周期长、通过率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难度大等问题,遂积极探索轻刑犯罪异地籍农民工在渭城社区矫正工作,联合区司法局制定了《关于轻刑犯罪异地籍农民工“在渭”社区矫正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就适用范围条件、委托评估、监管主体、职责分工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还研发了“异地籍农民工社区矫正四方监管平台”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模型试运营阶段,已办理轻刑犯罪异地籍农民工刑事执行案件2件。
“技术只是一种支撑手段,关键还在于业务部门的办案实践,要在办案中强化数字观念。”该院技术部门负责人表示。同样,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干警亦表示,随着“数字中国”战略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全域数字法院”等重大改革工程的建设实施,增强行政检察对于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职能,行政检察强化履职成为必然要求,数字行政检察建设成为其中关键,将进一步强化数字观念。
精益管理,确保模型规范运用。闫剑在作总结发言时表示,院党组提出“理念精进、素能精良、监督精准、案件精品、管理精细、宣传精美”的工作思路,就是要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要求,让精益求精成为每一个检察干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基本价值追求,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创建过程中,要坚持“ 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 数字检察工作模式, 牢固树立数字检察思维,全面提升数字化办案水平;要论证法律监督模型创建的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和实用性,避免重复研发和资源浪费;要学习企业精益管理理念,减环节、降成本,提质效、保安全,确保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能规范应用,深度应用。
活动前,参加活动人员还集中观看了“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和“异地籍农民工社区矫正四方监管平台”法律监督模型演示。(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李妍枫 刘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