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第三届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研讨会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召开。
会上,11家新增协作法院签订《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我省新增的两家协作法院签订框架协议,加入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单位。
在专题研讨环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建军以“司法现代化服务保障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主题,作了题为《以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交流发言,介绍了西安法院坚持以司法审判引领社会法治观念,以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推动建设西部开放高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有关经验做法。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亚军表示,在立案管辖阶段,司法机关既要考虑到当事人的协议管辖权,又要维护我国的司法管辖权;在案件审判阶段,司法机关要积极查明外国法律,准确适用法律规则,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在判决结果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共建国家的司法机关要进行充分合作,形成互惠关系,协力解决难题。 (记者 刘鸯 郭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