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的垃圾确实少了,发现的生火点已经没有了,穿越人流也在减少,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得到了恢复。”10月20日,护林员向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护林员提到的保护区位于商洛市洛南县和渭南市华州区之间的草链岭,海拔2645米,是秦岭东部最高峰,属于秦岭核心保护区。
今年6月,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时获悉,草链岭生态环境受到人为活动威胁的线索。经勘查,办案组发现草链岭存在非法穿越和违规生火等问题,高山草甸及野生动物栖息地被人为破坏导致退化。
核实情况后,办案组立即联合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进行空天地一体化实地测绘建模,绘制了草链岭徒步穿越线路图。办案组还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厘清监管责任,通过公开听证凝聚共识,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夯实责任,共同守护草链岭生态环境。
10月20日,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联合洛南县3家行政机关召开草链岭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检察长高艳华、副检察长王晓林及承办案件检察官参加座谈。洛南县洛源镇政府、洛南县林业局、洛南县秦岭生态保护局相关负责人出席,详细反馈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及长效管护措施。
高艳华表示,在草链岭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中,各单位协同履职形成了保护合力,从厘清职责、宣传引导、巡护劝返方面做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工作,发出了《禁止攀登草链岭的通告》和《全民护秦岭共筑绿色梦》倡议书,提升了群众保护草链岭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
座谈会结束后,洛南县3家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带队,与检察官等一行前往草链岭,实地查看了整改成效。为了引导群众做草链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监督者,检察官还联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走进洛源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议大家携起手来,守护好秦岭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鸟一兽。(记者 杨扬夏子 通讯员 刘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