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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豫鄂十家中院联合签署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作者:孙俊娜 张大鹏

为全面加强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8月15日上午,首个全国生态日当天,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席会议在陕西汉中召开。来自陕西、河南、湖北三省汉江沿线10家中级法院齐聚汉中,共商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事宜。汉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利出席会议并致辞,汉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延文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汉中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主题宣传片《司法保护汉江生态 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汉中、安康、商洛、西安铁路、南阳、郑州铁路、十堰、汉江、武汉中院及武汉海事法院共同签署了《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明确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共建共享机制、审执协同机制、能力共建机制、联合宣传机制五个方面12项协作机制,形成常态化、全方位、深层次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增强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推动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联席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到汉江汉中城区段的天汉湿地公园进行实地调研考察,了解汉江及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并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

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席会议的召开,意在构建协作流域内协同共治共享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格局,提高审判效能、凝聚协作合力,标志着汉江流域法院首次实现全流域审判协作,开启了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新篇章。(孙俊娜 记者 张大鹏)

(编辑:袁大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