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审理一起由社会公益团体诉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场旁听。
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了解到,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的搅拌工序废气收集装置长期不完善、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遂向咸阳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停止污染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惩罚性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等。
为高效公正审理案件,庭审前,审判人员进行了实地勘查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庭审中,合议庭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围绕案件事实开展法庭调查,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参与庭审的各方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郭冰馨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杨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