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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意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作者:马文青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陕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强调,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的实际举措。要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和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开展研究,健全完善省委依法治省办咨询专家库,畅通法律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交流互动。要健全宪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实施意见》强调,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法律法规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持续打造宪法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景区、法治创建示范点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田”,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要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开展法治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宣传、网信、法院、检察院、教育、财政、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记者 马文青)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