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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优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作者:杨扬夏子

 3月22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河湖长办、市水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

据了解,2019年8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河湖长办、市水务局共同印发《关于在河道安全及水资源保护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出台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外部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治水合力。为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强化依法治水,协同开展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不断提升河湖生态治理水平,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河湖长办、市水务局决定对原有的《实施办法》进行优化升级。

新出台的《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河湖长办、水务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工作协同机制、共同督导机制、学习交流机制、日常联络员机制等七项协作机制,对共同保护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件等工作成效的总结、宣传推广,以及执法办案中的纪律作了详细规定。(记者 杨扬夏子)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