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西安召开。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雷俊生等50名同志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授予西安市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24个集体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陕西政法系统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阳平司法所、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枣园派出所、平利县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5个集体获得表彰,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长乐中路派出所民警雷俊生、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朕海、咸阳市秦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宋文伟、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军娜、子洲县公安局副局长胡斌权、安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聂宝铖、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徐炯、省雁塔监狱第十一监区监区长李波8名个人获得表彰。
本次评选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公务员的亲切关怀,对于进一步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