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全面提升全省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水平,1月16日,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全省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任务。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新时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乡镇(街道)是最基层的行政组织,推进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必须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举措加以推进。要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要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认真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不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着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依法处置能力。要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确保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会议指出,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基础工程、民心民生工程,对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各试点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谋划,积极作为。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全面推进全省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积累宝贵经验。要不断强化考评督查,达到“以评促试、以督促试”的目的,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各设区市、试点单位所在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乡镇(街道)试点单位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机关部分处室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还在莲湖区北院门街道学习巷社区和党群服务中心,对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实地观摩。( 陕西省司法厅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