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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的生命安全护航

——陕西交警打造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新格局

作者:肖元 王斌

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一个孩子牵动一个家庭,每个家庭的幸福牵动整个社会。今年11月3日,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中小学生交通出行和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安全问题的决心和力度。

落实工作责任

陕西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健全配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次的交通安全主题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选派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校外辅导员,组织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互动体验和“警营开放日”等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积极指导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督促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年底前,国省道沿线中小学校必须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立一处交通安全宣传栏、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通过发放《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学生及家长签订《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利用“校讯通”平台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等,强调学生安全出行注意事项,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达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良好效果;要充分发挥学校负责安全的教师、少先队辅导员、交通安全志愿者作用,广泛宣传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校园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守法出行要求。

曝光涉校交通违法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引导教师、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带。教育学生严禁乘坐超员车、“黑校车”“病车”“黑车”、个体微型面包车、摩托三轮车、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提醒家长选择正规的客运企业车辆和有安全资质的驾驶人接送学生。

营造浓厚氛围

陕西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策划系列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和公益活动,将学生文明走路、文明骑车、文明乘车等安全知识纳入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内容,推动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每半年组织校车驾驶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不少于2次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督促校车企业在车厢内部、座椅靠背、车窗玻璃等醒目位置张贴正确使用安全带提示贴,提醒学生主动系好安全带。加强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路段、接送学生车辆的管控,加大对学生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乘机动车不正常使用安全带以及校园周边道路乱停乱放、乱摆摊点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严纠严治力度,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提升宣传效果

陕西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及时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录制的8条中小学生安全提示音频、6部文明守法出行公益视频和8部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视频,在放学时段进行滚动播放,时刻提醒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利用“校讯通”、班级微信群等载体,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推送给学生家长,教育警示家长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共同守护学生出行安全。持续向学校提供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指导学校及时更新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内容,使学生文明走路、文明骑车、文明乘车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打造文明校园

陕西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大力推广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典型经验,通过编发简报、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表彰一批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文明交通好学生,不断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效果,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对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及时采取约谈、问责、通报、限期整改等措施,共同为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保驾护航。(肖元 王斌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