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你们不要再调解了,该咋判咋判,直接开庭!”王某愤懑地说。这是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调解一起涉及彩礼返还离婚纠纷的一幕。
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21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8月登记结婚。因婚前缺乏了解,仓促成婚,婚后两人矛盾不断,2022年7月初两人再次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开始分居生活。婚后无子女。2022年8月,王某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并返还彩礼80000元。李某同意离婚,但坚决不同意返还彩礼。
因双方对立情绪较大,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考虑到王某给付彩礼数额较大且双方共同生活较短,李某理应适当返还彩礼,承办人一方面与王某沟通,释法明理,其与李某已共同生活一年,全额返还彩礼与实际不符,降低王某对全额返还彩礼的期待值。同时从情理法三方面做李某工作,希望李某能适当返还彩礼。经法庭多次调解,双方始终对返还彩礼数额难以达成一致,案件至此陷入僵局。但承办人亦未一判了之,而是决定另辟蹊径,经原、被告同意后传唤双方父母到庭再次开展调解工作,释明调解、判决的利弊关系,希望他们能够站在对方的角度多考虑,不要打负气官司。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双方对彩礼返还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圆满完结。(记者 张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