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8月2日,黄陵县人民法院隆坊法庭干警前往隆坊镇塬村当事人家中,将“苹果法庭”开到农家庭院,就地审理了一起苹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10月,原、被告达成口头协议,被告以约定价格收购原告种植苹果五万余斤,支付部分果款后,被告就剩余果款向原告出具欠条,该欠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予偿还,双方关于剩余欠款数额及支付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原告刘某被确诊癌症晚期,卧病不起,无力承担医疗费,原告遂电话联系黄陵法院隆坊法庭干警咨询诉讼程序,法庭干警了解案件情况和原告身体情况后,携带相关材料来到原告家中,上门办理立案手续并主动为其办理诉讼费缓交。
为了方便卧病在床的原告参与庭审,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将开庭地点安排在原告家中,依照法定程序缺席审理该案,庭后邀请熟悉原、被告的乡邻围坐庭院,通过“当事人说法,乡邻说理,法官说法”,现场与被告多次电话沟通交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在微信上对调解协议予以认可并承诺近期一次性支付案款让原告治疗,原、被告双方由来已久的心结得以顺利解开。
法官寄语:
这起纠纷经过隆坊法庭干警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邀请乡邻参与调解,最终得以成功化解。这是“苹果法庭”一直以来坚持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的缩影,在今后的工作中,“苹果法庭”将继续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因案制宜开展巡回审判,引入多方力量化解纠纷,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更贴心,更优质的诉讼服务。( 王超 记者 王延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