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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青山不负人民

——陕西检察机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综述

作者:杨扬夏子

“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是三秦百姓的渴望,也是人民对幸福生活的迫切需求。”陕西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杨辉说。

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加强制度创新,突出监督重点,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推动解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助力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秦岭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45件385人,起诉547件822人;提出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检察建议237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2件;摸排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25件,提出检察建议3450件,起诉188件。3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以法律监督利剑守护秦岭绿水青山”被评为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

开设“专科门诊”提升检察质效

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和增进民生福祉的新形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构建起由省检察院统一领导,专门检察院与地方检察院协同联动、紧密配合的“1+6”专门检察监督机制,就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案力量统一调配、业务指导统一协调、案件质量统一把关。

2021年底,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加挂生态环境检察部牌子,一体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职能,全力保护生态环境。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部充分发挥秦岭生态环境检察办案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定期通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案工作情况,从线索研判、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到执行监督进行一条龙指导,指导办理了秦岭北麓古树生物多样性保护、安康白河硫铁矿污染生态环境等案件,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量和效率。

为进一步扩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效果,破解跨区域调查取证难、司法标准不统一、保护治理不同步等问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豫、鄂、渝、川、甘等秦巴山区检察机关积极沟通协调,推动建立秦巴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机制,筑牢秦巴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在办案监督中促进生态恢复

2021年7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紧紧围绕巩固“五乱”整治成效、加快小水电退出、尾矿库治理、山体修复、加强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重点监督水资源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领域11类61种违法行为。专项活动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1783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15个,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67.35公里,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82.9亩,修复被损毁的湿地面积23.64亩,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74.87亩,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101.73亩,恢复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105.7亩。

全省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与赔偿损失、修复生态并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先后3次与省高院联合出台会议纪要,统一司法理念。坚持全面监督、类案监督、一案三查、诉前优先,依法要求被告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土地复垦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或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形成“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保护格局。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增殖放流鱼苗超过199.5万尾,补植复绿9870余株。西安市长安区院办理一起在废弃矿洞中使用剧毒氰化钾炼金案时,及时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街道办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应急处置。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后,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113.4万余元应急处置费用,切实保护了秦岭动植物自然资源。

2021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建立陕西首个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实践基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在鄠邑区秦岭保护总站成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基地、碳达峰碳中和教育修复基地。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部门共同建立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安康市汉阴县检察院与县农林科技局共同建立补植复林基地,该基地已补植树木2900余株。陕西检察机关紧扣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主体功能区独特的生态环境资源和历史文化要素,努力打造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修复基地、碳汇教育基地,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多方合力促成社会治理共同体

2021年4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7家环保组织、西安市心连心志愿者协会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业务培训、公益保护宣传等工作机制。其中,绿色秦巴环保组织已向全省11家检察机关移送线索40条,向6家检察机关提供了检测等技术支持。

宝鸡市检察机关坚持检察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13支共计1500人的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受理志愿者举报线索200件,提出检察建议85件,全力搭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微共治”平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在西安工程大学举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学生志愿者聘任仪式,特聘该校10余名学生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建立“铁检检察官+大学生共同守护秦岭环境联动群”,积极探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新模式。

2022年7月19日,在陕西省林业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带领生态环境检察部、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就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推动形成协同共治保护合力进行座谈。双方一致认为,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综合治理模式对生态空间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非常必要、非常重要,在林业资源保护工作中能够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全省顶层设计,将尽快建立全省“林长+检察长”机制,持续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加强生态环境检察与环境资源执法的行刑衔接,规范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及宣传,实现上下贯通、内外联通,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要求落到工作实处,共同守好三秦大地的青山绿水。(杨扬夏子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