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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河湖 只此青绿

——汉中检察推行“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侧记

作者:杨青 赵光锐 张大鹏

汉中市北依秦岭,南屏巴山,是长江最大支流汉江的发源地,汉水自西而东横贯全境。

四月的汉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内,花香草绿春风暖,游客们徜徉其中,流连忘返。仔细留意,你会发现景区里出现了一间检察办公室。这间检察办公室就是宁强县检察院与县水利局等五部门协作设立的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派驻检察室,通过深入源头末节,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

2020年,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汉中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共同建立了“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守护汉中河湖水清岸绿。

“按照法律规定,特别是作不起诉处理的危害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应当作出行政处理,但因为衔接不畅,我们难以调取公安和检察机关的相关证据材料,致使工作开展受阻。”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在一次水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中,向汉中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反映道。

经过深入调研,汉中市检察院决定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全力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升监督质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2020年初,汉中市检察院与汉中市河长制办公室进行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于2020年7月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正式确立“两长”合作、共护河湖的工作协作机制。通过《意见》确立了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双方通过加大办案协作、督促落实、执行协助,最大限度凝聚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

汉中市检察院建立“两长”机制后,全市11个县区检察院立即行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与行政机关磋商交流,2021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部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城固县检察院通过城固县河湖长制智慧化平台参与河湖管理,充分发挥智慧巡河实时监测优势,开启“互联网+河长湖长+检察长”智慧化管理新模式。勉县检察院在定军山生态环境修复案发地建立法治教育基地,宣传引导公众知法守法保护生态,开启了“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法治教育”新篇章。

“两长”协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之间的衔接。构建责任明晰、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体制,有利于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到河湖生态行政执法监督和检察监督保护体系中,构建良性的河湖生态系统治理格局。

2021年3月底,南郑区检察院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冷水河西岸堤防内有长约130米的建筑垃圾倾倒点,总量达3100立方米,侵占河道约300平方米。检察官深入调查后得知,该河段因多年洪水冲刷造成河堤坡脚受损,倾倒建筑垃圾可能是河道周边10余户居民担心河堤安全的自发行为。

6月中旬,南郑区检察院邀请区河长办举行了公开听证会,通过证据展示和释法说理,使居民代表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随后,区河长办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抽调专人开展现场联合检查,宣传河道保护、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处置等政策法规。

“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会,打开了河堤周围群众的心结,也让我们聆听到了群众心声,我们将及时把群众心声反映上去,积极争取资金,全面做好该河段的综合整治,还群众安心、放心。”南郑区河长办副主任在专题会议上说。

自“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计开展联合巡河30余次,摸排危害河湖生态类案件线索289件,立案2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4件,办理公益诉讼起诉案件4件。案件涉及在河湖生态保护领域内非法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垃圾,非法采砂,污水未经处理违法排放等。通过办案,汉中检察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垃圾930余吨,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5处,清理被污染水域129亩,清理河道50余公里。(杨青 赵光锐 记者张大鹏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