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授予检察机关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汉中市检察机关始终以对人民、对公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探索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针对交通信号灯损坏,道路标线设置不合理,窨井盖破损、老化、与地面标高不一致,在国道晾晒农作物,占道停车,市政设施设置不规范影响交通安全等6类问题,汉中检察机关向相关单位共提出检察建议46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维护、新增交通信号灯4处,施划人行横道、道路标线23处,修复、更换窨井盖48个,清理养护路面8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督促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汉中检察机关积极走访调查,针对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杂物、长期封闭,电动汽车、自行车飞线充电等40余个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6件,并通过磋商、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及时清理消防安全通道38处,划定消防通道禁停标线41处。西乡县检察院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对住宅小区“飞线充电”行为进行彻底整治,在32个住宅小区安装了充电桩,并在车流量较大的西乡县第二中学、西乡县城北小学附近两处公用地下停车场加装了充电桩。
守护群众电梯上的安全。为消除电梯安全隐患,汉中检察机关通过走访排查住宅小区、医院、酒店、超市、自建楼房等场所电梯安全使用情况,针对发现的电梯未登记备案、过期未年检、维护保养不及时、未设置特种设备使用标示和警示标示等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3件。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依法全面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责令使用主体及时登记备案,张贴警示标志,加强对电梯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了电梯安全隐患。
筑牢城镇燃气安全防火墙。在2021年供暖季来临之前,汉中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天然气公用管道存在腐蚀、生锈,占压燃气管线等燃气管线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张新翊 苏梅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