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上午,汉中中院10余名干警在洋县法院的配合下,按照执行预案,依法对被执行人陕西某房地产公司名下房产进行腾退并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执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县人大代表予以见证。
汉中中院在执行胡某与陕西某房地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陕西某房地产公司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对被执行人陕西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洋县某大厦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胡某申请以物抵债,但被执行人拒不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房产。经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要求其对案涉房产进行清腾并予以交付,但被执行人始终不配合执行工作,导致房屋迟迟不能向申请执行人交付。为维护法律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对案涉房产进行强制清腾并交付。
此次执行活动在各方的监督下有序进行,顺利完成对案涉房产的清腾交付工作,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彰显了司法权威,也是用实际行动践行“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活动。(吕平 通讯员 李炜 余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