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以高质量监管和服务促进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六个方面制定33条具体措施,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措施》要求,取消“药品委托生产审批”等4项审批事项,将“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等2项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检验时限,对“药品生产企业许可”等20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精准化、差异化流程再优化,对列入快速审批程序的创新药、首仿药等注册检验检测事项,开通绿色检验通道,做到随到随检。
《措施》提出,要指导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及专业第三方机构为补充的药物研发体系,助推一批Ⅰ类新药尽快获批上市。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助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人工晶状体、腹膜透析设备等创新产品尽快获批上市。加强全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落实扶持优惠政策。促进中药二次研发,支持企业与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合作,推出一批疗效明显、服用方便的地方名药。
《措施》明确,要推动智慧监管再升级,开展“一品一档”数据库建设,全面推行日常监管、稽查执法、监督抽检、信用评级全面“一网通管”。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完善严重违法失信修复制度,鼓励违法失信企业重塑信用,激发企业活力。持续推进“百人帮百企”行动,实施政策帮扶、技术帮扶、培训帮扶、跟进帮扶、省市帮扶“五联动”,形成帮扶工作闭环化。实施“一企一策”,制定差异化措施,通过召开协调会、专题会等形式,做到“一事一议”。
《措施》要求,要落实首问首接负责制和处长负责制,畅通电话、邮件及现场咨询渠道,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问询事项和联系方式,及时报告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固定问询接待日,确定省局周二、周五,审评中心周二,省器检院所有法定工作日为接待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履职不力、监管不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田野 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