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陕西检察探索助力服务碳达峰碳中和

作者:杨扬夏子 余明

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丰富,能源产业是我省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煤炭、石油、天然气开采利用在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我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及监督管理活动。今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就助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工作再部署、再行动,积极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企业转型”新模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2019年1月至今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1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10件,提起诉讼2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高站位服务大局  

2019年8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积极参加人大开展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对煤炭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储存、运输和净化加工过程中侵害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着力打造“六彩”:蓝(天),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青(山),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绿(水),黄河长江及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黄(土),黄土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红(革命旧址),红色资源与历史文物保护;黑(煤石油),煤石油污染防治等公益检察品牌。

今年8月,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做好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将煤炭、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储存、运输和净化加工过程中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13类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行为作为监督重点。

今年9月,省检察院在延安市召开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邀请与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相关行政机关、中央驻陕企业参加,就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企业转型”新模式,共同推动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达成了共识。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是检察机关担当时代使命、服务保障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行动。        

因地制宜强化监督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污染防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延安、榆林市院与甘肃省庆阳市检察院召开3市12县区检察机关“防治石油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协商出台了《跨区域石油污染防治及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实施办法》,部署开展油田污染专项监督活动。宝鸡市检察院制定《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双碳”公益诉讼五年行动方案》,重点针对大气污染、水污染、矿产资源开发、秦岭建设、节能减排等9个方面违法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公益诉讼工作,组建了3500名志愿者队伍,拓宽案件线索来源。铜川市检察院开展为期一年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专项活动,重点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扬尘、废渣无序堆放、露天开采矿山复绿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发现案件线索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渭南市检察院联合山西省运城市、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建立黄河三角区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就三地市级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协作机制、跨区域案件联动办理机制、多层级联络机制、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联合处置机制做了详细规定。

上下联动办理案件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秉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了一批质量高、效果好的案件。

延安市志丹县某采油厂废弃井场未依法封堵、未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存在环境污染情形。志丹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志丹县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生态环境局等5家单位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完成了40个面积共达121.6亩废弃井场的专项治理,清理油泥污及油土约2387吨,清理其他固体废物约2574吨,消除安全隐患72处。治理后经专业机构检测,土壤达到修复标准。

富县北洛河钻井废液污染案,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方面责任。针对此案的复杂性,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一体办案,一方面富县检察院对5名违法行为人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针对行政机关存在处罚不力等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100万元,另一方面延安市检察院运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向市政府建议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最终,延安市生态环境部门向违法企业提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462.73万元的要求,全面体现了检察机关惩罚、赔偿、预防和修复的司法理念。( 杨扬夏子 余明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