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最高检部署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依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11月1日,汉中市镇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李某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代表、值班律师、案发地司法所所长等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及需要听证的问题,阐明了拟对李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的依据。听证人员通过听取介绍、现场发问等方式充分了解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着重就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方面开展了充分讨论。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具有悔罪表现,均同意检察机关拟对李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处理意见。同时表示,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既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又有助于推进司法公开、司法透明。
该案是《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实施后镇巴县人民检察院的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案件,同时也是全市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案件。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要求,推动实现以社会危险性条件审查为重点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个羁押案件中。 (赵梦娜 李建平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