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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暖人心

作者:胡洋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始终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作为学习教育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切实做到为民所想,为民所需。
  早上9点,陆陆续续就有来访人员等候在法院门口,随着天气的转凉,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切实关心人民群众,法警大队争做服务群众贴心人,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岗,让门外等候的群众提前进入法院,引导至休息区等候,并提供纸杯和热水。
  根据上级防疫要求,来访人员进入法院需要出示核酸检测报告和行程码。
  “这要如何打开?应该怎么扫码?我不会啊,马上就要开庭了!”少数来院的老人们由于对智能手机操作不熟悉,不免产生焦急情绪。为了提高安检效率,警队专门增派警力,耐心指导操作,手把手教会他们使用扫码功能,方便他们进出法院及其他公共场所。
  来访人员中常常有老弱病残人士,他们中有的拄着拐杖,有的坐着轮椅,有的步履蹒跚。每当这时,巡逻的法警就会立即来到老人跟前,“老人家慢一些,我们扶着您”,将老人搀扶上楼梯,遇到轮椅代步的当事人,法警还会将当事人抬着上楼梯,推送至大厅或者法庭。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为更好地优化服务环境,方便来访群众,提供医疗急救箱、免洗手消毒凝胶、口罩等,看似简单的服务举动,充分体现了该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和对来访群众的执法“温度”。
  今后,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强化岗位服务意识,将服务群众放在重要的位置,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胡洋)

(编辑:樊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