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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省检察院召开保护革命文物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杨娟王卓越)7月30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工作情况,发布了5起专项活动典型案例。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从4月至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截至目前,陕西省检察机关共寻访革命旧址789处,参与寻访3020人次;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0件,立案130件,立案后磋商50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01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撰写寻访体悟文章240篇,媒体刊载172篇,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全省检察机关增强从革命文物中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的思想自觉,增强做好陕西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的行动自觉,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既把有形遗产保护好,更把无形遗产传承好。各级检察院党组坚持高点站位,把专项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党史教育与检察监督履职、保护革命文物相融合,党组书记、检察长全力推动,全省检察机关一盘棋、“四大检察”齐发力,重点对未依法划定、公布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违法在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违法修缮、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违法危害革命文物安全,违法改变文物用途,违法破坏烈士纪念设施,妨害革命文物管理以及涉革命文物诉讼案件审判和执行中的错误和违法行为等8类26项危害革命文物安全、破坏革命文物风貌、妨害革命文物管理等违法行为和问题进行专项监督,通过履职办案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寻访、办案、体悟同步进行、融合推进,注重在寻访中体悟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在办案中加深对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的体悟,在体悟中传承红色基因、感受信仰力量。坚持协同共治,注重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相关机制,凝聚保护合力。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