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最高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延安市志丹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保安革命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这是最高检对陕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肯定。
作为社会公益的守望者,2018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省检察院突出重点抓办案,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协调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471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4369件,起诉456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00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300余公里,修复湿地8000余亩,整改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宝鸡市凤翔县大气污染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渭河沿岸土地资源保护案、延安市志丹县水土保持补偿费案、汉中市略阳县嘉陵江沿岸尾矿库治理案等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保护秦岭系列案例被最高检选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
为了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省检察院党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2018年4月,省检察院在汉中召开各市、分院检察长参加的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2018年7月,省检察院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全省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着力提高“一把手”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2019年8月,我省召开了省人大、省政协、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公安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延安市政府等13家单位参加的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共同保护生态环境。2020年10月,省检察院与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法治分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宝鸡共同举办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论坛,来自全国的检察院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畅所欲言,促进完善制度机制,建立沟通协作机制。
工作中,省检察院相继出台了公益诉讼助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等指导意见,与省高院、公安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我省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建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西安、安康等地建立了补植复绿基地,榆林市定边县检察院建成3400亩的检察公益林基地,主要用于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补植复绿。延安市志丹县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向采油厂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000余万元,用于当地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
省检察院及时指导各地积极与兄弟省份开展生态保护跨区域合作。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检察院与甘肃定西、天水市检察院签订《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协议》。
省检察院与甘肃、河南省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作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推动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截至今年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线索970件,发出检察建议913件,提起诉讼39件。
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中,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办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从黄河流域延伸至我省长江流域,实现全省河湖全覆盖。截至今年一季度,共发现涉黄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07件,发出检察建议2739件,提起诉讼58件;发现涉汉江、嘉陵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63件,发出检察建议443件,提起诉讼5件。宝鸡市扶风县检察院针对渭河沿岸土地被非法占用的情况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使466亩违法占用的耕地得到全面恢复。府谷县检察院针对辖区黄河及支流非法采砂、非法开挖鱼塘、非法搭建、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向6个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县委、县政府投入资金1.4亿元,清理垃圾138.1万立方米,覆平大型沙坑55处,拆除违章房屋195间,恢复黄河河段80公里。
在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活动中,省检察院发出倡议,山西、河南省检察院积极响应。三省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积极督促行政机关重点加强对工业污染源企业、机动车、扬尘等5大类16项污染大气环境问题的监督,共发现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案件线索1467件,发出检察建议1397件,提起诉讼27件。
在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汉中市略阳县嘉陵江沿岸尾矿库治理案中,省检察院多次派员实地督导,汉中市委要求全市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省检察院在全省开展尾矿库专项调研,并就嘉陵江流域尾矿库综合治理问题向省政协递交提案。省应急管理厅对嘉陵江流域尾矿库采取一库一策措施予以治理,并上报应急管理部争取尾矿库隐患治理资金。目前,全省46座尾矿库已被列入治理工程项目,并完成了21座“头顶库”治理工作。
公益诉讼工作亮点频现,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你追我赶,多项业务核心数据在全国呈明显上升势头。陕西检察工作的“六彩”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形成新格局,一批亮点特色工作成为“名牌”。宝鸡市检察院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一项工作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批示肯定,两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典型)案例,三项工作做法被最高检推广。该院在全市12个县区建立了13支1500人的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在市县两级建成公益诉讼微共治平台,着力打造“智慧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品牌,得到了最高检的高度肯定。西安市检察院围绕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试点等,努力打造有品牌、有典型的西安检察特色工作集群。西安铁检分院立足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要求,着力打造生态检察新机制,凝聚打击、惩治和公益保护工作合力。(记者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