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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

——陕西六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综述

作者:张入元 姜争民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在大雁塔北广场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誓暨治安大清查行动启动仪式,抽调制式巡逻车、反恐突击车、摩托车等组成车队进行武装巡逻。(资料照片)

6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主攻方向,持续加压发力,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打了一场扫黑除恶整体战、歼灭战,取得了重大成果。黑恶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发展环境得到持续优化,政法队伍得到自我净化,党风政风得到明显好转。

2018年年初至今年4月底,全省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9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15个、团伙487个,破获刑事案件15607起,刑拘、逮捕19286人,135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打掉的涉黑组织超过2017年以前的总和,破案数和打击处理人数超过前10年的总和。

2018年年初至今年4月底,全省立案查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66件1455人。

2020年,全省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达到98.26%,对成效满意率达到97.78%。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三年专项斗争结束后,扫黑除恶工作转入常态化。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健全落实防范整治、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六项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加强防范整治,深化源头治理。我省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各重点行业领域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对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乱象开展全链条打击整治。全国扫黑办明确提出,今年要在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四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大扫除”。每年要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让黑恶势力在城乡无处生根。

畅通举报渠道,严格线索核查。我省坚持一手清积案、一手破新案,既对专项斗争收官阶段尚未查结的线索、尚未办结的案件、尚未抓捕归案的逃犯、尚未处置到位的资产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又深入分析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其坐大成势。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的热情,推动形成“扫黑除恶人人参与、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早打小。我省重点抓好全国扫黑办部署的“追捕一批‘漏网之鱼’、起底一批重点线索、审查一批‘保护伞’、精办一批大要案、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督导推动一批重点地市、选树一批扫黑除恶常态化典型、掀起一波宣传热潮”等十件事,强化措施责任,推进落实,抓出成效。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强化督导考评,推动责任落实。坚持发挥督导利剑作用,省市县每两年联动开展一次督导,保留并优化省督导专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机动督导、专项督导。健全落实每季度通报督促、定期视频调度、重点线索和案件核查督办等制度。健全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每年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提高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持续宣传报道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举措、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定期选树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常治长效。今年,省委和省政府及时调整,成立新的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4月20日召开的平安陕西建设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扫黑除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按照“1+N”模式,省市县三级地方和部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基本建成,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下坚实基础。我省将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提升打击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张入元 姜争民


(编辑:乔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