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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揭牌成立

作者:董丽君 季晓宇

9月22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举行森林警察支队成立暨揭牌仪式。西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西亮参加活动并讲话。

西安市森林公安机关由市森林公安局和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设公安机构,以及临潼、长安、鄠邑、周至、蓝田等5个区县的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构成,分别隶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全省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动员部署会要求,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市委编办同意,西安市森林公安局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建制划转至西安市公安局管理,机构更名为西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为市公安局内设机构。相关的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划入相应的地方公安机关管理。

森林公安划归西安市公安机关领导后,业务上接受林业部门指导,继续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灾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肖西亮在讲话中谈到,森林公安是一支具有光荣历史的队伍,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专业警种。森林警察支队的成立,标志着森林公安工作踏上了新的历史征程。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深入推进行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要紧抓历史机遇,切实加强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综合保障工作。要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提升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效能。要聚焦铁军标准,全力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廉洁高效的森林公安队伍。努力推动森林公安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跨越发展,在我市“美丽西安”“平安西安”建设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闻背景:森林公安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从事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专门公安机关,负责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森林治安案件和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森林行政案件。

西安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于1986年,30多年来,侦办各类涉林案件5600余起,收缴国家重点野生动物1.2万余只,没收木材近4000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在森林防火工作方面,每年的森林火灾受害率远低于0.9‰的省控目标,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群体性人员伤亡事故。历经34载,在市公安局和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共同领导下,始终保持听党指挥的忠诚本色,始终聚焦林区治安防范、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稳定、防控森林火灾发生、捍卫国土生态安全、保护生态建设的目标使命,始终保持作风优良的职业操守,为维护全市林区社会安定做出突出贡献。(董丽君 通讯员 季晓宇)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