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近期,陕西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民警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基础上,以“三个坚持”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地见效。
坚持依法处罚。民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相关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者劝导活动等方式,不断提高安全头盔和安全带的使用率。民警坚持以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为重点车辆,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为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力度。
坚持落实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民警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把不佩戴安全头盔和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情况通报相关单位,督促消除安全隐患;民警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多发地段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通过分类统计分析快递、外卖、客运企业违法情况,及时通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曝光违法突出企业,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联合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坐垫遮挡等问题,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
坚持推动行业示范引领。民警联合即时配送行业开展安全守法承诺活动,同时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推动开展行业示范活动,通过快递、外卖骑车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要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发出《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一盔一带”示范佩戴活动的通知》的同时,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治安、城管等使用电动自行车的部门,督促配备并佩戴安全头盔,加强示范引领;要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电动自行车的职工;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安全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