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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聆听陕西法治声音

作者:黄保山 刘鸯 杨娟 高虎 孙思艺

本报记者 黄保山 刘鸯 杨娟 高虎 孙思艺

8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以“‘五个扎实’谱新篇追赶超越再出发”为主题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陕西专场新闻发布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作主题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国中回答有关提问。 

陕西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这里是一片红色的土地。陕北是党中央和中央红军长征的落脚点,也是八路军奔赴抗日前线的出发点。延安是党中央战斗生活了13个春秋的地方。老一辈革命家和老一代共产党人在这里培育形成的延安精神,是我党宝贵的精神财富。 

在过去艰苦的战争环境中,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党中央的支持和边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了一整套全新的人民司法制度,先后审理了颇具影响的黄克功枪杀刘茜案、刘巧儿婚姻纠纷案等数以万计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调处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把党的群众路线运用于司法实践,形成了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马锡五为代表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奠定了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厚重基石,谱写出中国革命史、司法史上辉煌的法治篇章。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陕西人民锐意进取、奋勇拼搏,推动三秦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各级政法单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民意导向,构建了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建设工作体系,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推广了延安市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的做法,涌现出“两说一联”“三治融合”“一约四会”“三线两化一平台”“四单一图”“萤火虫”等典型经验,创建了一批平安建设示范县(区)和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推动平安陕西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2018年,全省公众安全感达到94.22%,同比提高0.63个百分点。群众对公检法司政法队伍的满意率分别达到95.03%、96%、94.89%、96.10%。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由2018年10月的86.49%提升到2019年3月的96.27%。

陕西法院 坚持人民立场 

70年沧桑巨变,70年风雨历程,陕西法院在发展中屡书新篇,机构设置更趋合理,队伍日益壮大,案件体量迅猛攀升。1978年,全省法院受案数仅为1.2万件。随着陕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全省法院受案范围在传统的刑事、民事审判领域基础上,增加了行政和国家赔偿,知识产权、金融债券、涉外商事、环境资源、企业破产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至2018年底,全省法院受案数已激增至63.79万件,增长了53倍。 

陕西法院在创新发展审判方式方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经验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省高院“确赔合一”经验被最高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2013年,陕西法院大力推广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莲湖经验”,统一窗口功能设置,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成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立案登记、司法救助、涉诉信访等诉讼事务“一站式”办理。全省各级法院全面开通微博、微信,“两微一网”访问量突破5000万人次,实现诉讼服务“零距离”获取;开设12368诉讼服务热线,采取人工接听和智能应答两种方式接处群众来电,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服务,形成了中心、网站、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成为陕西法院鲜明特色。全省法院持续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审,不断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 

陕西法院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平台,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特邀调解、司法确认等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推广车载法庭、假日法庭、集市法庭等;大力开展“千名法官携卷下访”活动,同步开展以“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为内容的审判“五进”活动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意见建议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获评“2016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连续两年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全国基层法院推广。 

陕西检察 坚持公平正义

70年来,陕西检察机关坚持服从服务顺应发展大局,积极维护陕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983年至199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1.44亿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全省检察机关突出查办金融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热点部位的犯罪案件以及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陕西省检察院出台了《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走进企业开展经常性法律法规宣讲,签订检企共建协议,深入企业帮助查找制度漏洞和潜在隐患,增强企业自我防范的“免疫力”。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对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切实落实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办案为中心,形成“执法为民”规模效应,通过检察监督,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陕西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成立,承担公益诉讼工作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试点工作经验被收入《陕西省改革案例选编》,作为2016年陕西25件典型改革案例之一向全省推介。陕西省检察院成立了检察公益诉讼协调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全省公益诉讼工作,部署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黄河湿地生态环境等专项监督活动。保护秦岭系列案例被高检院选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 

陕西公安 全力提升公众安全感

70年来,陕西公安机关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确保公安队伍永远听党话、跟党走。步入新时代,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严打整治、公安改革、规范执法、科技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装备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 

严打违法犯罪让人民群众感到安全。2013年至2016年,全省累计破获刑事案件28万余起。2016年以来,全省刑事案件立案数、破案数持续上升,发案数逐年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打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效明显。2016年7月12日,省公安厅建成启用了省反诈中心,这是全国首批7个省级中心之一。同年9月,全省11个市级反诈中心全部建成。 

专项打击整治网络传销犯罪。陕西公安深入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传销系列专项行动,积极协助综治、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成功查处了一批传销案件,端掉了一批传销窝点。2017年6月,咸阳等8个市被认定为陕西省“无传销城市”。 

打击文物犯罪成效领跑全国。2012年以来,省公安厅联合省文物局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2411起,打掉犯罪团伙387个,处理犯罪嫌疑人2688人、A级通缉犯10人,追缴各类文物1.2万余件。 

从推出8类50项便民利民措施到出台《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省公安厅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优化服务。2017年5月26日,“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提供全省公安机关362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服务,陕西成为全国推出便民措施最多、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最为便捷的省份之一。 

陕西司法行政系统 创新社会治理

自1980年恢复重建以来,陕西省司法厅走过了机构从无到有、职能由弱到强、作用由小到大的发展历程,经历了社区矫正制度建立、劳教制度废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厅重组、律师人数过万等重要节点。进入新时代,省司法厅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总目标,凝神聚力、积极作为,奋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为陕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2011年2月,社区矫正被正式写入法律。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部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以来,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19年7月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6万余人,累计解除6.1万余人,在矫1.4万余人,累计再犯罪89人,再犯罪率0.1%,为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4年1月,中编办批复司法部成立戒毒管理局,我省劳教场所转型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全省共有12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和1个戒毒康复所,省戒毒管理局管理指导陕西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2019年,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在我省落地生根,戒毒医疗基础建设和生活卫生达标实现“双丰收”。 

2018年以来,陕西不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探索形成了12345公共法律服务陕西模式,由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资源整合、职能优化的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初步建成。201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委决定将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改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 

2018年底,陕西省律师人数首次突破万人,这标志着陕西律师队伍发展迈入新阶段。

(编辑:刘雪)